一、RoHS认证简介
RoHS认证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,它的全称是《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。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,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。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共6项物质,并重点规定了镉的含量不能超过0.01%。
二、适用地区
欧盟27个成员国: 英国(2016年退出欧盟),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荷兰、比利时、卢森堡、丹麦、爱尔兰、希腊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奥地利、瑞典、芬兰、塞浦路斯、匈牙利、捷克、爱沙尼亚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马耳他、波兰、 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保加利亚、罗马尼亚 。
三、适用产品范围
RoHS指令的涵盖范围为AC1000V、DC1500V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、电气产品:
1、大型家用电器:冰箱、洗衣机、微波炉、空调等
2、小型家用电器:吸尘器、电熨斗、电吹风、烤箱、钟表等
3、IT及通讯仪器:计算机、传真机、电话机、手机等
4、民用装置:收音机、电视机、录象机、乐器等
5、照明器具: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,照明控制装置
6、电动工具:电钻、车床、焊接、喷雾器等
7、玩具/娱乐、体育器械:电动车、电视游戏机、自动赌博机等
8、医疗器械:放射线治疗仪、心电图测试仪、分析仪器等
9、监视/控制装置:烟雾探测器、恒温箱、工厂用监视控制机等
10、自动售货机: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,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、原材料及包装件,关系到整个生产链。
四、新标准RoHS2.0
2015年6月4日,欧盟官方公报(OJ)发布RoHS2.0修订指令(EU)2015/863,正式将DEHP、BBP、DBP、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,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。
此修订指令发布后,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。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(除医疗和监控设备)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;2021年7月22日起,医疗设备(包括体外医疗设备)和监控设备(包括工业监控设备)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。此外,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、BBP、DBP的管控。
五、申请流程
1)申请人填写申请表
2)根据提供材质颜色判定测试费用
3)客户确认报价后,双方签订合同,邮寄样品
4)测试通过,出具证书报告
5)邮寄纸质档报告
备注:如测试不合格,则需要对样品进行整改(更换原材料),再进行重测至合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