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已经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。
0807 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(含充/放电器)
0808 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、电视机顶盒
0901 微型计算机
0902 便携式计算机
0903 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
0904 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
0905 多用途打印复印机
0906 扫描仪
0907 信息技术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(含充/放电器);计算机/服务器内置电源
0911 服务器
0913 收款机
0914 移动电源
0915 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
1602 传真机
1606 移动用户终端